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为保证体育学院督导组经常深入教学一线,直接了解教学实际情况,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强化管理育人和服务教学的意识,真正落实教学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,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,现对体育学院督导组和教师听课做如下规定:
一、听课对象范围及时数
1.督导员主要负责本单位听课,或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听评相近学科的相关课程。每周听课不少于2次(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),每学期每人不少于30次,每次1学时。
2.任课教师相互间要开展听课活动,每位教师相互听课每学期不低于5人次,每次1学时
二、听课要求
1.督导组及教师在每个月末将听课记录与评价册交至教学秘书,由教学秘书统计、备案。本院主要领导负责检查本单位听课情况,及时研究和处理听课中所发现的问题,并做记载、存档。本院院长、副院长、高级职称人员、教研室主任的听课记录与评价册,于学期末交教学促进办公室(质评中心)复查、存档。本院任课教师的听课记录与评价册由本院复查、存档。
2.听课时要结合教学工作实际,有目的地听课,每人不能专听一门课。
3.听课人员要佩戴校徽或校牌,提前5分钟进教室,并告知授课教师;上课后不得进入教室/或场地,更不允许中途退席。
4.听课人员要尊重授课教师,遵守课堂纪律,认真听课,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下课后可与教师直接交换意见,也可向该教师所在单位的领导反映。
5.所有听课人员必须按照《关于填写“听课记录与评价册”的要求》(附件),认真填写狗万滚球,狗万app听课记录与评价册,按照教学质量测评指标,客观地进行成绩评定,且打分要拉开档次。
体育学院
2023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