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,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成立教学质量督导小组,对学院各项教学活动进行全过程、全方位的监督、指导和服务,切实发挥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的作用。
一、组织机构
组长:史本林院长(全面领导督导工作,负责督导工作的组织、协调与总结)
副组长:王百田副院长(协助组长工作,分管日常督导事务,具体落实年度督导计划)
组员:凌娜、时钟瑜、张秋红、洪权春、翟兴礼、王子云、丁圣彦、朱连奇、李婕、史青菁、彭倩倩(承担具体督导任务,形成工作合力,保障督导全覆盖)
二、工作职责
(一)听课与评课:
1、定期深入课堂听课、随堂抽查,关注教师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课堂组织与学生学习状态;
2、对听课情况及时交流反馈,填写听课记录,并提出可行性改进建议。
(二)教学资料检查:
1、定期对教师的教案、教学进度表、课程大纲、试卷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等进行抽查与审核;
2、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,并跟踪落实整改效果。
(三)教学秩序检查:
1、督导教师遵守教学纪律,落实教学计划和授课进度,保障课程安排规范;
2、检查调课、代课、补课等特殊教学安排的执行情况,防止教学事故发生。
(四)学生教学反馈:
1、通过座谈、问卷、访谈等形式,收集学生对课程、教师及教学服务的意见建议;
2、及时向教师与学院反馈,协助相关教师改进教学方法与内容。
(五)教学改革与指导:
1、指导教师积极开展课程改革、教学方法创新及信息化教学应用;
2、及时总结、推广优秀教学经验和典型案例,营造良好教学氛围。
(六)质量监控与报告:
1、按学期形成督导工作总结报告,客观反映教学状况和存在问题;
2、提出改进教学质量的合理化建议,为学院决策提供依据。
三、工作机制
1、督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,定期汇总听课、检查、反馈及整改情况,研究改进对策;
2、督导结果与教师年度考核、评优评先、职称评审等工作相结合,充分发挥激励与导向作用;
3、学院将对督导小组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,对表现突出的成员给予表彰。
四、工作要求
督导组全体成员要坚持原则、实事求是,做到公平公正、客观评价、及时反馈、有效指导,真正把督导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,推动学院教学质量不断提升。
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
2024年9月25日